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8432 東生華 公司提供
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/05/16 發言時間 16:03:37
發言人 高榮良 發言人職稱 資深處長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-2655-8525
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高峰藥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/05/16
說明
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05/16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吳瑞文;董事
蘇來守;董事
魏敏澧;董事
賴世澄;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(1)表決時表決權總數:4,540,822權
(2)贊成權數4,540,822權,佔表決權總數100%
(3)反對權數0權,佔表決權總數0%
(4)無效權數0權,佔表決權總數0%
(5)棄權與未投票權數0權,佔表決權總數0%
(6)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吳瑞文;董事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榮港生技醫藥(成都)有限公司;榮港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監事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一品天下大街999號金牛市民中心1棟2單元7層3、4號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西藥販賣。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